1985年,第四十届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从1986年起,每年的12月5日为“国际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志愿人员日”(简称:国际志愿者日)。其目的是敦促各国政府通过庆祝活动唤起更多的人以志愿者的身份从事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事业。
1997年11月20日,联合国大会第52/17号决议宣布2001年为志愿者国际年。这一年发起了帮助实现国际自愿人员年的四项目标:加强认知、便利、促进和自愿人员网络。
2001年,国际志愿者年,大会通过了关于各国政府和联合国系统如何支持志愿工作的各种建议(2001年12月5日大会第56/38号决议),建议各国政府创造有利环境,进一步支持志愿行动。
2002年11月22日,联合国大会第57/106号决议呼吁采取措施,确保国际志愿者日作为志愿者国际年的后续活动,能全面发挥其潜力。
联合国志愿者组织成立于1970年12月,总部设在日内瓦。中国自1981年起同该组织合作。
中国的志愿服务主要是由政府组织倡导的志愿活动以及成千上万的较小规模、自下而上的社区基层组织这两方面的力量所推动的。通过志愿活动,志愿者不仅使他们所服务的社区受益,而且令自身受益。志愿者能够通过志愿服务来增强自己对他人的关爱之心和领导能力、管理能力以及沟通技巧。志愿服务通过教导人们要有责任心以及促进互信和谐,让整个社会更有凝聚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