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张晓红:
提升社会志愿服务认知,推动志愿服务事业健康发展
来源:中国文明网 时间:2020年12月09日
非常高兴能在“12·5国际志愿者日”跟大家分享志愿服务的一些认识。
我的发言题目是《提升全社会志愿服务认知 推动志愿服务事业健康发展》。受时间的影响,我今天把志愿服务的认知限定在对志愿服务这个概念的认识上。《中国志愿服务研究》创刊,希望老师们能有一些稿子,我专门写了这样的文章,讲对志愿服务的认知,今天跟大家分享。
“2008年奥运会让志愿者家喻户晓”,这是我在2008年参加奥运志愿者成功转化研究时印象最深的一句话,因为我们的一个社会调研发现,我们让北京市民去选择你是通过什么认识志愿服务的,奥运会是一个最高的选项,超过80%的人都认为是奥运会让“志愿者”这样一个名称家喻户晓。
时间过去10多年了,我们对志愿者的认知还有问题吗?其实是有的,随着志愿者本身不断发展、不断丰富,它的内涵也在不断发展、不断丰富。我举两个最近的例子,在今年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看到,武汉某高校医院紧急招募保洁志愿者,基本工资3000元/月,这是有问题的。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过程中有很多机构把服务于机构自己内部人的这样一种服务也都称之为志愿服务,我认为这都是对志愿服务的认知存在一定问题,所以今天我来跟大家分享,来厘清志愿服务的边界。
按照2017年颁布的《志愿服务条例》定义,志愿服务包含了“五性”:自愿性、无偿性、公益性、服务性、组织性。以下我分别与大家分享。
1.自愿性。自愿性的核心内容就是不排斥义务性。自愿就是自己愿意、自己想去,跟义务有什么关系呢?市场必然带来贫富差距,社会发展实际上是有调节贫富差距的机制,如税收、慈善、志愿服务等调节机制。
义务性是指什么呢?在青少年领域中,教育部发布了《学生志愿服务暂行管理办法》,要求中小学生要参与到志愿服务当中去,要体验志愿服务,甚至给予了他们参与志愿服务的时数要求,在社会实践当中有非常明确的要求。同时,大学生层面也要求他参与志愿服务。我们社会的德治法治理念提到,志愿服务实际上是培养公民社会责任感非常重要的途径,对青少年来讲,我们希望他能通过在学校教育中去体会、去感知、去认识志愿服务,今后他走向社会以后,是否把志愿服务作为一个生活方式,必须有这样一个认知过程,所以我们才会在青少年体系中去强调志愿服务教育的重要性。
但这好像又跟社会其他成员没有关系,其实我们可以回过头来想,在德治、法治当中都强调,每个人要让渡自己的个人权利,我们在给他人奉献的时候也是在奉献自己的力量。我举一个公共服务的例子,社会上有一部分人群是需要无障碍才能享受公共服务的,像北京地铁,有的线路没有无障碍设施,残障朋友出行就需要他人的帮助。我们每个健全人都能够平等地享受到公共服务,残障人士为什么不能呢?我们一定要让他们也能,通过什么呢?就通过健全人的志愿服务。这个时候的义务指的就是在维持社会公平上,每个人都要不求报酬、无条件地为去社会做一些事。
2.无偿性。我们讲“志愿者无报酬,志愿服务有成本”,志愿服务的成本有着非常丰富的分担方式,志愿者组织方分担成本,志愿者也要分担成本,志愿服务对象也可能分担成本。这时候提到志愿者的补贴和报酬是有区别的,我们第一个案例讲到了给志愿者工资,这种做法违背了志愿服务的无偿性。我们讲志愿服务的成本分担方式,志愿者在做志愿服务的时候也会分担成本,除了时间成本,可能还会付出交通成本以及其他一些成本。志愿者组织方目前是志愿服务成本最重要的承担方。
3.公益性。最核心的就是拒绝私益。中国志愿服务大辞典中给志愿服务下定义叫“服务于非近亲属”。刚开始推行劳动教育时,有的学校在谈劳动教育的时候说,回家帮着爸爸妈妈做家务,我们给你志愿服务计时。这时我们要说“不”。服务于个人利益、团组利益也是属于私益,比如服务于党派竞选,他们也穿着志愿者服装,或者服务于同学聚会,这些都跟我们有关系,但不是志愿服务。
4.服务性。志愿服务强调非物质化的援助,比如献血,很多人参与献血动员、服务于献血者的行这是志愿服务。比如募捐,在募捐中的动员过程、组织管理的过程也是志愿服务。
5.组织性:提升志愿服务贡献力。志愿服务与志愿行为有区别,雷锋做好人好事是志愿行为,雷锋是个志愿者也毫无疑问,但是我们后来更大范围开展的学雷锋志愿服务就是有组织的行为,它对志愿服务的贡献力的提升是非常明显的。同样,志愿服务的组织性还体现在志愿服务的专业管理推动和发展,招募、培训等这样一些环节将会推动志愿服务事业的发展。
在国际志愿者日来临之际,致敬所有志愿者,让我们一起努力,提升全社会志愿服务认知,推动志愿服务事业的健康发展。
来源:中国文明网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4日